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雙梁起重機在運用中的注意事項雙梁起重機在運用中的注意事項: 1.操作者在作業中,應按規則對下列各項作業鳴鈴報警。 ①起升、下降重物;開動大、小車行進時。 ②起重機行進在視野不清楚通過期,要接連鳴鈴報警; ③起重機行進挨近跨內另一起重機時。 ④吊運重物挨近人員時。 2.每班一次起吊重物時(或負荷到達大分量時),應在吊離地上高度0.5米后,從頭將重物放下,查看制動器功能,承認可靠后,再進行正常作業。 3.雙梁起重機在操作作業中應按一致規則的指揮信號進行。 4.作業中俄然斷電時,應將一切的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在從頭作業前應查看起重機舉措能否正常。 5.起重機大、小車在正常作業中,禁止開反車制動泊車;改換大、小車運動方向時,有必要將手柄置于“零”位,使組織中止作業后,方能反向開車。 6.有兩個吊鉤的起重機,在主、副鉤換用時和兩鉤高度附近時,主、副鉤有必要獨自作業,避免兩鉤相撞。 7.兩個吊鉤的起重機禁絕兩鉤一起吊兩個物件;不作業的情況下調整起升組織制動器。 8.雙梁起重機禁絕使用級限方位限制器泊車,禁止在有負載的情況下調整起升組織制動器。 |

